最新消息:    
 《澳門特別行政區司法制度法例匯編》

 澳門行政法培訓教程

 二零零六財政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自治機構本身預算

 澳門特別行政區中級法院裁判匯編

 二零零六財政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

 會計準則

 刑偵與法制

 《澳門特別行政區法例》,二零零五年七月至十二月

 《行政》

  

 < ] ^ ] > ] 

  

[ 上一頁 ][ 葡文版本 ]


澳 門 特 別 行 政 區

行政長官辦公室

法規:

更正

公報編號:

18/2005

刊登日期:

2005.5.4

版數:

2717-2718

  • 公佈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六日第十四期《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》第二組的第95/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。

葡文版本

相關法規 :
  • 第95/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- 委任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成員。
  • 相關類別 :
  • 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 -
  • 《LegisMac》的法例註釋

    更正

    鑑於公佈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六日第十四期《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》第二組第95/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(二)項的中文文本有不正確之處,現根據第3/1999號法律第九條的規定更正如下:

    原文為:“駱偉健”

    應改為:“駱偉建”;

    原文為:“陶志豪”

    應改為:“陶智豪”。

   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八日

    行政長官 何厚鏵

    ———

   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九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

    辦公室代主任 白麗嫻


    [ 上一頁 ][ 葡文版本 ]


      

     < ] ^ ] > ] 

      

    請查閱:

    澳門行政法培訓教程
    [葡文]

    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

    請使用 Adobe Reader 7.0或以上閱讀PDF版本檔案。
    Get Adobe Reader